2月27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桓台大众2620000新闻热线说,网传“3月1日开始就不能驾驶证代扣分了”,现在各大处理点都人满为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记者采访了解到,桓台交警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大厅也是人满为患,但这其实是驾驶人被网络谣言误导。桓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目前,新规规定的绑定信息日期已经从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9月1日,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不要再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市民扎堆处理交通违法
27日上午,记者带着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来到了桓台交警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大厅,刚到现场就看到,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从大厅排到了外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驾证销分新规发布后,交通管理业务大厅就人满为患,每天早晨还没有上班,很多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就已经早早在门口等候了,一上班就能排到40多号。工作人员说:“以前一天正常处理交通违法200起左右,今天处理了800多起,另外还来了很多人咨询。”
之所以出现扎堆处理业务的情况,是因为公安部发布的新规被误传了!
为了缓解驾驶人集中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桓台交警大队在交通管理业务大厅门口贴出了一则通知,由于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驾驶人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1、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处理。2、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请及时关注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其实早在24日晚上,公安部就紧急回应了网上关于“销分新规”解读的问题,大标题是《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明确指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业务,减少群众窗口排队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26日傍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通过其微博和公众号再次发布了《“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其中明确表示“使用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等。
此前消息称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
交警解读新规
记者从桓台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此驾驶证销分新规的施行日期是2018年3月1日。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交管12123” 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且处理的违法记录发生在绑定日期以后的。此外,处理违法后驾驶人达12分及以上的,不允许通过自助设备处理,必须到人工窗口。
其实,这项新规并不是说在规定日期之后不能处理非本人的交通违法了,只是需要多一个绑定的步骤,在规定日期之后,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处理违法时,如果不是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先绑定驾驶证,可以在“交管12123”上进行绑定,也可以到违法处理窗口进行面签。
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桓台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情形,只适用于到自助设备上替人销分的情况。到人工窗口去替亲友销分,处理流程还跟过去一样,目前暂时并没有大的变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已经从2018年3月1日推迟为2018年9月1日。简单来说,只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一个便民新功能。窗口流程不变,自助处理才需要绑定!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不要偏听盲从。(李明泽 滕修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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